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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电工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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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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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电工培训学校,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转D66版)

息烽电工培训班文章内容:

原标题: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转D66版)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13528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1-6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0,214,123.39元(未经审计),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129,744,474.33元(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7,831,326.30元。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178,409,0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409,07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代码:60389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简称:长城科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2.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阳光精神:锲而不舍,力求完美,说明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3528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或“长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权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托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和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的30%。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清岛、施秀幼、沈卫锋回避表决。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向以下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股票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教学设备齐全,拥有专业实习操作室供学生操作实习,同时配合电化教学进行授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同日刊登的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同日刊登的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上述报告,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同日刊登的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制订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权限,请求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调整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规模、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定价方式、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增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资本、修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海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在不超过发行上限的范围内调整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阳光目标:特色立校,人才兴校,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阳光学子,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次序;

  9、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11、上述第5、6、8项授权自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分红》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编制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同日刊登的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3528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1,289,245.2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3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电工新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3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年12月14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工新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州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360101201009000895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工新材已于2020年12月15日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投项目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55.06万元。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本报告期内,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校老师的维修秘笈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用旁征博引的学识来打动学生,充分启发学生参与和思考的热情,教学内容不再是平铺直叙,一改课堂的沉闷乏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转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的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

  本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活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投项目“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2021年4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2号—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2,394.2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62,128.92万元,差异为265.35万元,差异原因系:(1)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产生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056.32万元;(2)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尾款及质保金支付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90.97万元

  [注2]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2021年4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投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19,710.27万元(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及销户之前的利息净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流动资金金额为19,710.27万元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13528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运营,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3528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以后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2年6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2020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174,219,560.54元,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519,174.41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在入学时与学子签定《安置就业协议书》。学生踏入社会后,他们学习、生活和事业都将受到阳光技术学校的关注,成功和失败都受到阳光技术学校的关心,2021年上半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为210,214,123.39元,同比增长179.66%,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9,635,975.95元,同比增长211.37%。结合上述情况,假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均比2020年增长100%,2022年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5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在预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时,2021年末以截至2021年8月25日总股本181,977,144股为基础,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按2021年8月25日总股本测算即54,593,143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数,最终以经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净资产发生的变化。

  6、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三)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校电子维修专家利用他们自己多年的维修经验并结合现代核心技术理论的方式来授课,在相关法律法规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1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并不构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有业务的关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机、电器等实现电能和磁能转换的场合,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目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产品已形成上千个规格,产品热级涵盖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06mm-6.0mm以及扁线截面积20mm?以下,产品应用可覆盖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缓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扁线产品产能不足、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情况,“电感线圈生产建设项目”的主要产品电感线圈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磁线的下游衍生产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各类电磁变换设备生产厂家,潜在客户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有客户重合度较高。上述募投项目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巩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行业龙头地位,提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盈利能力,保障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核心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销售队伍长期从事电磁线行业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及产品销售工作,已逐渐形成梯队层次合理、知识结构互补、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2、技术储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一直专注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尤其在汽车电机、工业电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深耕多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长期伴随企业成长的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强大研发团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特种电磁线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并与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院等知名研究机构建立了产学研协作关系。截至2021年6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拥有专利136项。

  3、市场储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磁线产量及电磁线销售收入皆居于行业前列,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开发,集聚了电磁线下游各个行业有代表性的优质客户,该类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的品牌企业,下游应用涉及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产品领域,需求稳定且具有持续性。同时,随着新兴产业涌现和传统下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下游行业对电磁线产品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利用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依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积极抢占市场,进一步提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述市场储备情况为此次募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铺垫。

  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实施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全面提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不断完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一)全面提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引进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另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以进一步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发展。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制定《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三)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对实现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以推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效益的提升。

  (四)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并制定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人均不得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定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2-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海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登记在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部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传真:0572-3952188

  邮箱:grandwall@yeah.net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3528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或“长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认为:(1)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1-6月份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托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和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的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向以下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股票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下转D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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