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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水电安装培训学校,[年报]粤水电200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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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水电安装培训班文章内容:

[年报]粤水电2007年年度报告

时间:2008年01月23日 11:04:41 中财网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07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出具了深鹏所股审字[2008]第0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黄迪领先生、总经理李奎炎先生、总会计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艺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定中文名称: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文名称缩写:二局股份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No.2HydropowerEngineeringCompang.,Ltd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英文名称缩写: GHEC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黄迪领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姓名 刘建浩 刘建浩
电子信箱 liu6204@vip.163.com liu6204@vip.163.com
联系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A栋601
电话 (020)61776666
传真 (020)82607092
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A栋601
邮政编码:510663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A栋601
邮政编码:510663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互联网网址: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子信箱:ej@gdsdej.com
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粤水电
股票代码:002060
八、其它有关资料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1年12月27日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最近一次变更登记日期:2008年1月8日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登记地点: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27515
3、税务登记号码:国税:440101734992408
地税:440191734992408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五楼
第三节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营业利润
86,241,825.30
利润总额
84,460,900.24
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
77,231,373.87
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7,981,29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94,634.74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5,055.68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0.00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5、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
0.00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7、委托投资损益 0.00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0.00

9、债务重组损益 0.00
10、企业重组费用 0.00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期初到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0.00

13、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0.00
1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净额 -1,017,200.69
15、其他 0.00
16、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91,970.43
17、少数股东享有部分 4,194.36
合计 -749,921.08
三、截止报告期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
2007年 2006年 年增减 2005年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202,009,219.84 2,003,224,129.80 2,003,224,129.80 9.92% 1,735,880,380.67 1,735,880,380.67
利润总额 84,460,900.24 81,647,497.67 81,647,497.67 3.45% 68,735,249.20 68,735,249.20
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7,231,373.87 67,728,436.33 69,464,963.21 11.18% 57,347,994.59 58,388,003.0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股东的扣除非经
77,981,294.95 67,728,436.33 69,502,725.68 12.20% 57,090,553.56 58,130,561.99
常性损益的净利

经营活动产生的 65,594,634.74 37,652,149.26 37,652,149.26 74.21% 57,547,381.39 57,547,381.39
现金流量净额
本年末比
2007年末 2006年末 上年末增 2005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851,405,978.65 1,932,533,742.22 1,941,943,186.19 46.83% 1,312,563,880.38 1,313,603,888.81
所有者权益(或股 912,996,559.06 850,555,741.22 859,965,185.19 6.17% 400,140,377.89 407813294.98
东权益)
股本 220,000,000.00 220,000,000.00 220,000,000.00 0.00% 138,000,000.00 138,000,000.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年比上
2007年 2006年 年增减 2005年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 0.3511 0.3079 0.4202 -16.44% 0.4156 0.4231
稀释每股收益 0.3511 0.3079 0.4202 -16.44% 0.4156 0.423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 0.3545 0.3080 0.4204 -15.68% 0.4137 0.4212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 8.46% 7.96% 8.08% 0.38% 14.33% 14.32%
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 8.71% 12.11% 12.23% -3.52% 15.16% 14.61%
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全面摊
8.54% 7.96% 8.08% 0.46% 14.27% 14.25%
薄净资产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加权
8.79% 12.12% 12.24% -3.45% 15.09% 14.55%
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0.2982 0.1711 0.1711 74.28% 0.4170 0.4170
量净额
本年末比
2007年末 2006年末 上年末增 2005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 4.15 3.87 3.91 6.14% 2.90 2.96
净资产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 积
发行 其 小
数量 比例% 股 金 数量 比例%
新股 他 计


一、有限售条 105,430,000 47.92 105,430,000 47.92
件股份
国家持股 105,430,000 47.92 105,430,000 47.92
二、无限售条 114,570,000 52.08 114,570,000 52.08
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14,570,000 52.08 114,570,000 52.08
三、股份总数 220,000,000 100 220,000,000 100
注:2007年8月10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起人股东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东泰业实业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汕头市潮阳区新明峰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增城市山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首次发行股票时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流通,限售期已满,该等限售股份32,570,000股上市流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总数不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05,43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47.92%,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14,57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52.08%。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3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1号文核准,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06年7月31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9元,于2006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内部职工股。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情况
(一)截止本报告期末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8,636名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持股比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性质 例(%) 件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广东省水利水 国有 47.92 105,430,000 105,430,000 0
电第二工程局 股东
广东梅雁水电 其他 4.97 10,940,000 0 10,940,000
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广东省水利电力 国有 1.60 3,520,000 0 0
勘测设计研究院 股东
广东省建筑 国有 1.06 2,340,000 0 0
科学研究院 股东
中国建设银行-中
小企业板交易型 其他 1.02 2,248,052 0 未知
开放式指数基金
广东泰业实业 其他 0.91 2,000,000 0 0
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增城市山河园林 其他 0.89 1,795,527 0 0
绿化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汕头市潮阳区新明 其他 0.30 666,000 0 0
峰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常双军 其他 0.23 500,999 0 未知
彭国锋 其他 0.23 497,912 0 未知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 股份种类
条件股份数量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9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3,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2,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2,248,052 人民币普通股
指数基金
广东泰业实业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增城市山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795,527 人民币普通股
汕头市潮阳区新明峰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66,000 人民币普通股
常双军 500,999 人民币普通股
彭国锋 497,912 人民币普通股
喻建华 400,214 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十大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之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
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其所持有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无质押、冻结或托管等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情况如下:
名称: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成立日期:1989年6月12日
住所:广州市大沙头路22号
注册资本:18,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迪领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经营),项目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不含金)、日用杂货、砼建筑预制构件。

2、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和控制关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47.9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
(四)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限售期满新
有限售条件股 无限售条件股
时间 增可上市交 说明
份数量余额 份数量余额
易股份数量
根据有限
售条件股
2009年8月10日 105,430,000 0 114,570,000 东承诺的
有关限售
条件
(五)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持有的
序 有限售条 可上市 新增可上市
有限售条 限售条件
号 件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交易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1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 105,430,000 2009.8.10 105,430,000 根据有限售条件股东
二工程局 承诺的有关限售条件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年初 年末 增减
变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数 持股数 数量
原因
(股) (股) (股)
黄迪领 男 58 董事长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李奎炎 男 57 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总经理
黄赞皓 男 50 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副总经理
梁德洪 男 50 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副总经理
张黎明 男 43 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董事
林建兴 男 46 副总经理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总经济师
董事
曾陈平 男 49 副总经理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总工程师
谢彦辉 男 41 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副总经理
李春敏 男 69 独立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云武俊 男 53 独立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朱宏伟 男 45 独立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薛自强 男 42 独立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毛跃一 男 50 独立董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郑柳娟 女 52 监事会 2007.12-2010.12 0 0 0 无
主席
华正亭 男 42 监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陈美意 男 55 监事 2007.12-2010.12 0 0 0 无
翟洪波 男 51 副总经理 2007.12-2010.12 0 0 0 无
宋光明 男 43 副总经理 2007.12-2010.12 0 0 0 无
王伟导 男 46 副总经理 2007.12-2010.12 0 0 0 无
林康南 男 47 副总经理 2007.12-2010.12 0 0 0 无
陈艺 男 51 总会计师 2007.12-2010.12 0 0 0 无
刘建浩 男 46 董事会 2007.12-2010.12 0 0 0 无
秘书
(二)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任职的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任职期间
担任的职务
黄迪领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局长 2007年1月12起
陈美意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工会主席 2000年5月至今
张黎明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院长 2001年1月至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
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1、董事
黄迪领:男,1950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66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国营白沙农场政治处副主任、代主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局长、局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2002年9月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书记,2002年12月兼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党委书记。2007年1月12日起兼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局长。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水利经济优秀干部”、“全国水利经济优秀管理者”、“广东省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黄迪领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长,兼任控股股东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局长,与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宋光明先生是姻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奎炎,男, 1951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工。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历任省水电二局工程师、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经理,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局长、第一副局长。“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获得者,其大江大河截流技术在全国同行业处领先水平,2001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董事长,2002年1月起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

李奎炎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兼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赞皓,男,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可以让他们学到一些思维方式,让他们有信心为将来去拼搏,有欲望去主动钻研学习,有意识地去把理论与实践结合, 1958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经理,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四川高凤山电站工程处主任,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一块好钢放在高压锅里十年也不会熔化,放在炼钢炉里则瞬间熔化!可见,环境决定事物变化的速度,局长助理、副局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2002年1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黄赞皓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德洪,男,1958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75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行政科副科长、腾昌实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房地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广州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局副总经济师、副局长,2001年12月至2003年9月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2002年1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梁德洪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黎明,男,1965年10月出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岩土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岩土室主任。现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

张黎明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建兴,男,1962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电二局计划科副科长、经济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2003年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

林建兴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陈平,男,195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1982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历任广东省水电二局安技科副科长,房地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建筑工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经营部部长、安技部长、全质办主任、副总工程师。2002年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曾陈平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电二局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谢彦辉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春敏,男,1939年3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3年7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水利系水工专业。长期在水电部从事水利水电设计和管理工作。曾任水利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兼主任、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巡视员、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查办公室特派员、全国九届人大代表。现任中国水利学会名誉理事、北京浩华江河国际水利工程咨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中国水利学会碾压混凝土专委会主任、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专委会副主任。

李春敏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独立董事,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云武俊,男,195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在广东省府办公厅、广东省粤华科技开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东省粮油进出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单位工作,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总经济师。现任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1995 年始参加“粤高速”的资产重组,B、A 股发行上市,增发配股以及准备发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等工作。2002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

云武俊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自强,男,196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先后任深圳沙头角工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富临大酒店财务部经理,香港美盛电子(深圳)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银行部技术总监。现就读于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3年9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

薛自强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宏伟,男,1963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西南工业管理学校教师、重庆商学院讲师、广东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经济管理副教授,现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教授。2003年9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

朱宏伟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跃一,男,1958年9月出生,硕士。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先后任西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大鹏证券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西南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03年9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

毛跃一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监事
郑柳娟,女,1956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体改办主任。2001年12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职务。

郑柳娟女士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监事会主席,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华正亭:男,41岁,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人事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现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会主席、监事。

华正亭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监事,与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美意,男,195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政工师。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二工程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第八工程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局长助理、局工会第一副主席,现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工会主席。2006年11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

陈美意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监事,与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高级管理人员
李奎炎:总经理,简历同上。

黄赞皓: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梁德洪: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林建兴: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简历同上。

曾陈平: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简历同上。

谢彦辉: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翟洪波,男,50岁,大专学历,工程师。197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电二局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经理,新丰、始兴项目部经理,局长助理,副局长。

2002年1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翟洪波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光明,男,42 岁,工商管理硕士,双学士学位,水工建筑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8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经理、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宋光明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黄迪领先生是姻兄弟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伟导,男,45岁,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副总工程师、机电部第一部长、中心修造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中心修造厂厂长。2006年10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王伟导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康南,男,46岁,工商管理硕士,水工建筑工程师,197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

林康南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艺,男,50岁,本科学历,会计师。197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电二局机电工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负责人,水电二局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

2002年1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会计师。

陈艺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总会计师,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建浩,男,45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电二局局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水电二局副总经济师。2002年1月起担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秘书。

刘建浩先生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会秘书,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年度报酬情况
1、报酬的决策程序和报酬确定依据:在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行政职务,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行的工资制度领取薪酬,年底根据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程序,确定其年终奖金。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每年6.5万元津贴(含税),并按规定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为参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等履职情况下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

3、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职务 职务报酬总额(含税)
李奎炎 董事、总经理 30
黄赞皓 董事、副总经理 24.8
梁德洪 董事、副总经理 24.8
张黎明 董事 3.84
林建兴 董事、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 23.2
曾陈平 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4.2
谢彦辉 董事、副总经理 19.6
李春敏 独立董事 新任独立董事,2008年
1月起薪,6.5万元/年
云武俊 独立董事 6.5
朱宏伟 独立董事 6.5
薛自强 独立董事 6.5
毛跃一 独立董事 6.5
郑柳娟 监事会主席 29
华正亭 监事 21
翟洪波 副总经理 21.6
宋光明 副总经理 18
王伟导 副总经理 18
林康南 副总经理 18
陈艺 总会计师 18
刘建浩 董事会秘书 18
4、不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
姓名 职务 领取报酬情况
黄迪领 董事长 在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领取薪酬
陈美意 监事 在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领取薪酬
(五)报告期内董事、监事被选举和离任情况,以及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冯国良先生、谢然宣先生因年龄原因,朱登铨先生因健康原因,曹华先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退出董事会,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黄迪领、李奎炎、黄赞皓、梁德洪、张黎明、林建兴、曾陈平、谢彦辉(非独立董事),李春敏、云武俊、薛自强、朱宏伟、毛跃一(独立董事);
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07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黄迪领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郑柳娟女士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奎炎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黄赞皓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梁德洪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林建兴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曾陈平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谢彦辉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翟洪波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宋光明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王伟导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林康南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陈艺先生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会计师、刘建浩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二届监事会副主席万文胜先生、监事金燕玉女士因工作原因退出监事会,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郑柳娟、陈美意、华正亭。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员工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员工总数为2,702人。专业构成为:生产人员 1,579 人,占员工总数的 58.44%;工程技术人员 585 人,占员工总数的21.65%;管理人员456人,占员工总数的16.88%;财务人员82人,占员工总数的3.03%。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员工受教育情况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为589人,占员工总数的21.80%;
大专学历人数为467人,占员工总数的17.28%;其他为1,646人,占员工总数的60.92%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没有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第六节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结构
第一部分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情况
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简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完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增设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修订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符合《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准则》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按照《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规定,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对社会公众股股东,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控股股东: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设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激励体系,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披露的资料;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生产经营的能力。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业务独立情况
1、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施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经获得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5个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隧道工程、航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4项专业承包贰级施工资质,以及承包境外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独立完整,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及关联方控制和影响,能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与供应商签订材料、设备、配件采购等方面的合同,在主营业务方面未与大股东或其他股东订立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协议。

3、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立以来,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发生,所有关联交易的发生均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原则,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也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以及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4、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的研发能力。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有科技发展部和科研所,配备了科研人员专门从事新技术应用研究工作,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阳光宗旨:办人民满意教育,育人民满意人才,创人民满意品牌,在研究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技术快速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1、发起人或股东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产产权界限明晰,投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产足额到位。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立后已按照股份制规范化的要求对发起人投入的资产登记造册,全部资产均履行了产权变更手续,是独立、完整的。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设备和办公设备,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设备均为股东投入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购,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该等经营设备均拥有独立的产权。

3、大股东没有违规占用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情况
1、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全部专职在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持有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在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均通过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股东逾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财务人员未在关联单位任职。

4、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中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高级管理人员的有6人,符合有关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

5、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人数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6、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员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所有员工都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

7、社会保险情况: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立时,主发起人原有离退休职工均未进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目前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离退休职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册员工2,702人均已在广东省和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独立开户,单独缴交社会保险基金。

(四)机构的独立情况
1、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办公场所与大股东做到了完全分开,没有出现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置了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规定、且与生产经营相适应、能充分独立运行、高效精简的组织机构,并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保障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日常运营。

3、没有出现大股东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机构设置的情况。

4、大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没有出现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股东和其他单位干预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情况
1、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未在股东单位兼职。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在银行开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没有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现象,不存在将资金存入大股东账户的情况。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3、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大股东干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使用的情况。

4、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身名义为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其他关联方申请贷款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按照考核制度对高管人员作出综合考评,其考评结果与其薪酬结合,决定其加薪、降薪以及续聘、解聘。

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董事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行为指引》的要求,诚实守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相关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忠诚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积极推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保证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能够正常、依法召开,并积极督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为各董事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保证了各董事的知情权。独立董事本着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参加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有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未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具体 应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黄迪领 董事长 10 10 0 0 否
李奎炎 董事 10 9 1 0 否
黄赞皓 董事 10 10 0 0 否
梁德洪 董事 10 10 0 0 否
张黎明 董事 10 9 1 0 否
林建兴 董事 1 1 0 0 否
曾陈平 董事 1 0 1 0 否
谢彦辉 董事 1 0 1 0 否
李春敏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云武俊 独立董事 10 9 1 0 否
朱宏伟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薛自强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毛跃一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第二部分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字[2007]28 号)和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48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粤水电”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于2007年4月启动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本次专项活动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阶段、公众评议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截至本报告期末,三个阶段的工作基本完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问题的发现与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开展的情况
(一)自查情况
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2007年4月1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制订了《开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部署开展治理专项活动。根据《工作计划》,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了开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黄迪领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领导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开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的效果,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还聘请了国内知名资信评估专业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活动进行评级,评级结果为A+。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加强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07 年4 月30 日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制度性文件上传至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活动专门网页。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加强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100 个问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逐条对照检查,形成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2007 年5月29 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自查报告》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定了整改责任人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计划。2007 年7月14日,该《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公众评议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07年7月14日公告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后,即进入公众评议阶段。社会公众参与评议主要通过如下途径:
1、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电话:020-61776666
传真:020-82607092;
电子信箱:liu6204@vip.163.com。

2、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专栏和电子邮箱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
电子邮箱:fsjgb@szse.cn
3、中国证监会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部和广东证监局电子邮箱
中国证监会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部 电子邮箱:gszl@csrc.gov.cn
广东证监局 电子邮箱:gdssgsc@csrc.gov.cn
公众评议情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公布后,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公众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007年10月30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发来的《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状况的综合评价意见》(发审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评价函[2007]第60号),来函认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人治理机构较健全,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未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状况及提出的整改计划基本符合《关于开展加强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但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验收情况
2007年8月14-15日,广东证监局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治理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9月4日出具了《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肯定了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总结
(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存在具体操作细节上不够规范的问题(1)相关会议资料里对于参加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提供的相应身份证明资料保存不完整;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某些股东或董事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委托书不尽规范,授权委托书中并未分项表明表决事项,明示表决意见,甚至有的股东或董事未出具授权委托书;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按照相关规定设计新的授权委托书,分项表明表决事项,明确授权委托的范围。

整改进度:已完成。

(3)三会记录事项不全,普遍缺乏与会人员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的记载,部分会议记录未记载会议召集人等内容信息;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校老师在教的过程中,体现在讲清、讲透知识点,使学生把新知识“整合”到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中,让知识“活”起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按照相关规定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议程、股东发言、表决程序等,并及时做仔细的检查工作,做到会议记录详尽,内容完整,发言要点明确。

整改进度:已完成。

(4)某些会议的表决表不完整,表决人所签署的表决意见也不尽规范;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大股东实施的综合服务协议存在先签协议再经过董事会审议,程序上不规范;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一次选举监事时,候选人未事前做出书面承诺包括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等事项。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存在的问题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审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适当增加内审人员,督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加大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部和下属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计工作的特点,在审计部现有两位内审人员的基础上增加1人,以增强审计力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没有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合同管理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目前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7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决定成立法律事务部,选派3人到法律事务部工作,法律事务部全面负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日常法律事务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但部分制度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按照新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制度内容进行更新,并对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内容更新。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整改
(1)重大信息管理方面,虽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但重大信息通报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制定并实施联络员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属各单位每个单位指定1人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员。鉴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许多经营行为视同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了做好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治理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制定了《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要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把握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和信息披露有关的政策法规,加强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间的信息沟通。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保密制度方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制定了比较全面的保密制度,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密级的设定方面尚未健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商业秘密的属性没有明确界定。

整改措施:2002年,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特点和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相关要求,今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拟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密级设定及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保密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制定《对控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参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办法》。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制定《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新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制度内容进行更新。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未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未实际运作。

整改措施: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实际运作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能按议事规则的要求运作,但审计委员会今年第一和第二季度的会议没有召开。

2007年12月24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迪领、李春敏、云武俊等三人组成,其中,李春敏、云武俊是独立董事。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设立法律事务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整改措施:目前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7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决定成立法律事务部,选派3人到法律事务部工作,法律事务部全面负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日常法律事务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较薄弱,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与岗位轮换制,强化备用金管理,规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将继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在设立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中,我们对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百分百安置就业。颁发全国通用权威证书,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的舞弊的可能性。通过召集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就加强预算管理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改进意见和可行操作办法。在备用金管理方面,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根据现金使用的规定,专门对备用金的管理做了严格规定,专款专用,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要求各下属单位主管以及财务人员按时清理借款,及时销账、还款,对无特殊情况借款超过3个月将视为挪用公款。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印章管理,目前的管理流程是:用印单位提出申请-业务部门审核-董秘室审核(合同类)-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盖章。 “用印审批表”规范了公章管理的整个流程,“用印审批表”由办公室定期整理后交档案室保管。今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进一步检查用印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印章管理的科学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外包与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不够完善,需合理筹划工期、工程量与进度等,降低法律风险。

整改措施:(1)制订新的、专业更加细化的分包合同范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每年颁布的分包合同范本基本上满足了工程的需要,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提供了依据。同时,由于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也有一些已发生了变更,针对新的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在制订新的分包合同范本。针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接的专业日益多样化的工程任务,将在新范本中加入更多的专业性条款,增加合同的适应性,降低法律风险。

(2)进一步完善对分包队伍的评价机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增强对分包队伍的后评价机制,建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层次的分包队伍评价台账,进一步对分包队伍的评价指标进行细化,从而增强评价的合理性和可比性,有效规避分包管理的风险。

整改进度:已完成。

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不够完善,负债结构不够合理,资金周转的效率与短期偿债能力较差。

整改措施:为了保证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完整地收回,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取加强对应收账款控制点的控制,主要加强对合同的控制。在进行施工前,必须订立详细的施工进度付款合同。对业主的资信调查,对其信用程度情况进行调查和其资金来源到位情况的调查。在日常中对发生应收账款后就对每笔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记录,填制账龄分析表,并指定专人负责分析并形成追款计划,各级行政主管负责全权催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常注意财务报表的质量,财务部经常性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抓好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争取负债结构在年内朝更好方向迈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针对资金的周转问题也在想方设法,短期偿债能力将随着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落实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

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需完善财务会计系统服务器的设置,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独立性与保密性。

整改措施: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NC系统服务器与控股股东分开的方案已确定,考虑到本年度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年底做报表的需要,方案在2008年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

8、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尚未具备独立的注册商标,需加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品牌建设。

整改措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标识已委托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办理注册。

整改进度:已完成。

9、《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有待完善。截至检查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字[2006]92号)的要求明确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此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需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关于累积投票制的规定。

整改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字[2006]92号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已作如下的修改:
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第三十九条增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若侵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第九十八条增加“ (十一)维护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安全,若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职务。”
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第一百五十条 增加“维护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安全,若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监事予以罢免职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专项活动,提高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高管层和广大职工的认识,规范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运作,完善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部分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委托审计委员会在2007年度内,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与检查,在保留了过去合理的控制措施与制度情况下,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且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标设定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及管理层从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长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调查与研究基础上,将“以工程总承包为基础,以水资源开发为特色,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综合性企业”作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战略目标,根据“坚持以工程施工为主业,逐步发展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定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业绩增长为导向,以水利水电及市政施工和水资源开发为依托,提供“施工建筑商”和“水资源开发运营商”两大业务盈利模式,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通过定期战略规划、逐步完善各项机制,并形成各分部业务(经营单位)的分解经营目标,及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目标。以此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战略目标的实现。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围绕水资源开发的发展机遇,深化发展战略、夯实管理基础、创新融资方式,建设 “对国家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和谐企业。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仅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如设置了经济发展部、审计部、科技发展部等职能部门,而且还专门在流程方面完善了战略目标实施的保障措施:如廉政建设八条禁令、合同管理制度、内部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以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及管理活动不仅能达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战略目标,而且还符合国家、地区及证券监督部门的法令法规要求,以保证实现股东利益的持续最大化。

二、内部环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在经营过程中,以“做强做大、做优做久,夸越式发展、做百年企业”为经营宗旨,以《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推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组织上,为了保证内部控制环境有着良好的氛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专业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环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计部直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执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管理层次、分业务环节开展了全面的内控培训,让内部风险防范成为高管层的共识,并为广大员工所理解。为了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员工信念培养上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创新、诚信、和谐、发展”是水电二局人共同的企业文化理念。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要求高管人员和采购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所有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工程分承包商,在购销活动中首先签订阳光协议,要求他们在操作过程中透明、公开,禁止商业贿赂等行为,以此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三、风险防范
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阳光校训:敬业、务实、守信、创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战略实施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施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同时逐步向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延伸,确保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安全。对现有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投资等已知风险点,定期进行评估、提示及完善。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对“重大采购二次询价”、 对“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实时监控。承接业务前,对客户资信情况加以了解。对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战略发展方向,但同时存在经营风险的业务,也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来有效防范风险。

四、控制活动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产规模、业务范围及经营状况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不同的控制活动以确保企业的有序经营。

1、在组织机构上采取的控制活动: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成立法律事务部,进一步加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建立在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之上。

(2)把完善业务流程作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点。针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控制度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兼顾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例:为对市场做出迅速反应,对抢险工程、紧急采购等特别应急事项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对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因价值量较小,拟分阶段逐步完善内控制度。

2、在内控制度的建立上采取的控制活动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议事规则: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董事会的产生和董事的资格、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组织机构、董事会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事权规则: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管理权限、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高管人员依法行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职权,保障股东权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控制财务收支、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切合实际的用友NC管理系统与分户式现金管理制度,加强了项目成本的控制与核算,使企业财务资源安全可靠。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采购管理制度:改变原有事业部分散采购的模式为大宗原材料和设备集中采购的模式,明细了采购的业务流程,建立供应商和分承包商的评审和淘汰机制,为降本增效打下基础。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具有比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三位一体”的工程施工管理体系。以ISO9000系列标准编制颁布的《质量手册》作为工程质量管理活动的统一标准和行为准则,坚持贯彻“安全、优质、文明、高效、廉政”的工程管理方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图纸的会审、技术交底、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质量、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三位一体”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职工职业健康各关键环节的控制。

(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固定资产加强动态管理,对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调拨、处置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投资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明确了对外投资决策和管理的程序,相关部门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项目管理计划;
组织投资项目立项前的论证工作;加强风险评估;重视投资项目的过程管理;参与组织投资项目的考核验收和评估工作。董事会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授权范围对项目实施决策;超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授权范围的投资项目报股东大会决策。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制度》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外担保作出了明确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①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对外担保权限为:
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对外担保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内提供的担保;
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对外担保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内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单笔担保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担保;
同时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任何对外担保均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必须会知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该关联交易还要提交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必须会知董事会秘书,由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下并且低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必须会知董事会秘书,由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和总经理批准决定。

(10)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禁止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权限现职;董事、监事、高管买卖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与监管;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对内对外宣传、保密工作;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与监督等制定了明确规定。

(1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引进企业所需人才;在分配体制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采用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并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年薪制的内部分配制度。为职工个人建立了保障基金,交纳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分层次分业务环节开展内控制度的培训。建立岗位考核和激励机制。

(1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研发管理制度。研发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的重要性愈发凸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鼓励自主创新,并加强对专利技术的保护。

(1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强化对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对不同性质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法律事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信息披露等的控制。

(1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的审批流程,提高合同的会签效率。同时,所有审批环节均须留下书面痕迹,便于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价。

(1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律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法务工作人员提前介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活动,对出现的法律纠纷及时处理,对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建议。

(1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保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持续提升经营内涵,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合理配置有限资源,强化科学管理和责任管理。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上的内容控制制度,比较系统、完整、合理,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到位,使内部控制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

五、信息沟通
为保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信息畅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沟通渠道,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人员随时掌握与理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发展动态。员工可以通过高管人员群众接待日与主管直接对话沟通,通过各种座谈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投诉、申诉等活动。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发挥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快速传递优势,通过办公室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网络设施,保证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快速有效传递。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流程表单化,保证过程信息的可查、可验、可保留,如业务流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手人,保证业务的责任与义务的落实。

六、检查监督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形成如下的工作制度。

审计部负责工程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等日常审计工作。所有工程决算、分包清算必须经审计部审核,主要领导任期届满实施任期审计,对有必要深入的事项实施专项审计。此外,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银行账户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设备、原材料等进行定期监盘。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领导任期届满必须实施任期审计,明确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关部门每半年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与此同时,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内部控制进行核实,以评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内部控制效果。

七、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虽然目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制度体系比较健全,但个别业务的管理制度对关键环节的控制描述不够明确,同时,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和规模在不断扩大,对旧的管理控制制度的修改和建立适应新业务的控制制度的工作要加强。

2、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由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程施工点多、面广、战线长,个别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项目部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大,对某些业务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3、在关键节点控制方面:有的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平均用力,控制的重点不突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程序不明确。

4、在人员素质方面:个别控制点的人员变换比较频繁,业务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论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稳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面对的建筑市场瞬息万变,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对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处在较快发展期,市场、规模、业务的扩大也对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要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理念创新,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化,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益。

九、加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的努力方向
针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从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着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力度,提高内部控制的效力。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2008年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要重点抓好“两个加强、两个提高”工作。

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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